政府法制

精河县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6:32 来源: 精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供稿  点击:[ ]

一、严格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起草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录工作的通知》,全县“两证”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需要申办证件时,要向县政府法制办提供申证部门的“三定”方案、执法依据、考试成绩等材料,经县政府法制办严格审核后,报州政府法制办审核方可办证。

二、严格确定信息采录范围。经清理审核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在县政府法制办领取由自治州政府统一核发的持有《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人员进行了信息采录。

三、在录入过程中,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都提出具体信息采录内容,认真核对,认真把关,同时对录入信息要进行查漏补缺,确保采录信息内容完整准确。

四、为保证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核对、录入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对发现的漏登、错登及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因调离、退休、岗位调整等不符合录入要求的人员及时清理了录入信息。县政府法制办并对各行政部门核对及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了更正。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一条:博乐市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交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