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博州污普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工作接近尾声,博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由现场清查阶段转入清查数据录入阶段。按照自治区污普办《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博州污普办从三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清查数据库。一是及时向县市转发自治区污普办发文,督促县市提早准备;二是指导县市配备充足的数据录入人员,做好人员保障;三是督促县市对环保专网进行维护,确保数据录入时专网畅通;四是要求县市对收回的现场清查表必须经过三级审核签字后,方可录入软件。
上一条:自治州全面开展第三季度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工作 下一条:玉祖尔村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系列活动
【关闭】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中国新疆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 技术保障:0909-2318444 邮政编码:833400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80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0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0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