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解读

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8:23 来源:   点击:[ ]

一、背景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地理位置东经79°53′-83°53′,北纬44°02′-45°23′,属于大陆性温带干旱型平原气候,具有明显的干燥少雨、风大和沙大等特点。博州地形地貌复杂,山溪河沟众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近年来,由于气候环境变化,洪旱灾害更加频繁,年年发生,已成为制约博州社会、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博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预案。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博州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预案》工作原则

坚持做到“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四、《预案》主要内容

㈠ 建立组织体系及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设立第五师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所管辖地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流域机构设立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负责协调本流域和自管工程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㈡ 预防预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根据预警信息确立预防预警行动。

㈢ 应急响应。根据洪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根据不同响应级别启动响应行动,明确州防指成员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分工。

㈣ 应急保障。确保通信与信息保障、工程抢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与治安保障、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技术保障。

㈤ 善后处置。明确灾后重建、社会救助、防汛抢险物资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对全年防汛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五、《预案》落实措施

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加强防汛抗旱避灾减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社会防汛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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