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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K4563570-X-2018-052500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博州政府 文    号: 博州政办发〔2018〕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自治州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自治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自治区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提能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为企业“松绑”,为改革“清障”,为群众增“便利”,推动自治州实现审批更简、效率更高、监管更强、服务更优,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加快建成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重点工作

㈠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力清单,加快推进自治州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即自治区、地州、县市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行政权力事项,其事项名称、依据、类型、编码统一)。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跟踪评估,加强指导培训,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积极推进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和清理工作。

2.优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相关工作,加快转变投资管理职能。积极推广应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和企业开办时间。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自治区削减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不断完善企业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依托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缩短企业注销时限。

4.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加强全州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取消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重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加强对涉企收费的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

㈡切实增强监管能力

5.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完善相关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推行综合执法改革,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逐步实现“多帽合一”。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6.强化监管结果运用。依托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实现政府部门许可、处罚等涉企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一网归集”,加强涉企信息存储和应用,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跨县市、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法经营者一路畅行、违法经营者寸步难行。

7.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打击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㈢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8.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队(社区),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9.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自治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覆盖4个县市、27个乡镇(街道)、391个村(社区),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电子证照应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数据分析、数据交换、协同办公等多种应用于一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10.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依托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系统设计,整合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孤岛”,实现网络联通、数据共享、办公协同,形成自治区统筹、部门协同、五级联动、一网办理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

11.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并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

12.推动公用事业提质增效。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四、加强组织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要细化改革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夯实责任,拿出实招、硬招,一件事接一件事去干,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去解决,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㈡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机制,积极推进暗访督查。综合运用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大督查和自治区、自治州“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结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县市和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各县市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的工作方式,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确保“放管服”改革纳入绩效考核。

㈢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充分宣传改革对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作用。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改革的便民利企作用。广泛宣传改革好的经验和做法,凝聚共识,形成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附件:自治州2018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分工及进度表

附件

自治州2018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分工及进度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落实措施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

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

推进自治州权力清单标准化,努力实现自治州行政权力“三级四同”。

州党委编办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2018年底前

加快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州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各部门配合。

2018年6月底前

2

优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州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州党委编办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

积极推广应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和企业开办时间。

州发改委、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

3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州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4

加强涉企收费管理

加强全州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州财政局、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8月底前

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加强对涉企收费的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

州发改委、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8月底前

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州发改委、民政局牵头负责。

2018年8月底前

5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

州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9月底前

严格规范执法,推行综合执法改革,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逐步实现“多帽合一”。

州党委编办、法制办、工商局牵头,自治州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6

强化监管结果运用

加强与自治区“信用新疆”平台对接,推进自治州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州发改委、人行博州中心支行、州工商局、各县市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6

强化监管结果运用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双公示”工作覆盖全州无遗漏,公示信息及时更新。

州发改委、人行博州中心支行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

建立健全跨县市、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法经营者一路畅行、违法经营者寸步难行。

州发改委、人行博州中心支行、工商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

7

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形成打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县市、各部门负责。

长期

8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结合实际建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州党委编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10月底前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州党委编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9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依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成覆盖自治州4个县(市区)、27个乡镇(街道)、391个村(社区),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电子证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数据分析、移动终端、数据交换、协同办公等多种应用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10

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依托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系统设计,整合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孤岛”。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11

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办事要素材料。

州党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4月底前

对必要的证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并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

州党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5月底前

12

推动公用事业提质增效

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

州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州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

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高服务水平。

州党委编办、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州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