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泉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自治州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温泉、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总目标、服务总目标、实践总目标,紧紧围绕提高政府效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自治州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温泉县依法行政工作,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牵头单位或者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及完成时限,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对内容违法或不适当的要切实督促整改,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审查率100%。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7月底前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已公布需调整、修订的文件进行修订、公布,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四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统一部署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程序公开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行政执法案件半年、全年统计报送制度,加强执法案件评查力度,年内组织案卷评查2次,各执法部门至少组织1次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程序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坚持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行政调解专业组织的建设和调解人员的培训,切实发挥好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
五、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提高法制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每年组织好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宣传培训,通过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围绕总目标,严格把好法制信息审查关,以政府法制信息网为政府法制宣传的主阵地,继续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